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用户许可及服务协议
《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许可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用户与服务提供方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 除非用户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及服务。用户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及服务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如果用户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重要提示
第一 、用户在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各项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许可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责任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负任何责任”、“无义务”等词汇)和其它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得”等词汇),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
第二、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条款,请不要安装、使用本软件或者相关服务。用户一旦点击“接受”并安装本软件,或者注册、开始使用及/或继续使用本软件或相关服务,即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本协议中全部条款。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内容或类似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
第三、用户有权在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期间,监督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及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所公布的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也可以随时向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出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关意见和建议。
1、定义和说明
本协议中,如无相反说明,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本协议:指本协议正文、游戏规则及其修订版本。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同时还包括文化部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制定的《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
1.2聚友趣科技:指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
游戏规则:指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提供方不时发布并修订的关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的用户守则、玩家条例、游戏公告及通知等内容。
1.3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指由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负责运营的移动端游戏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该移动端游戏的Android版、iOS版等任何可在移动智能设备上操作的适配版本),以及与该等移动端游戏相关的更新、升级、补丁、资料片等;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可能以软件形式提供,这种情况下,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还包括该相关软件及相关文档。
1.4用户:又称“最终用户”,指通过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许可而安装、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及服务的自然人。
1.5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指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与游戏相关的各项在线运营服务。
1.6游戏数据:指用户在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过程中产生的被服务器记录的各种数据,包括游戏日志、安全日志等数据。
2、知识产权声明
2.1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依法享有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切合法权属(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本软件的全部著作权及一切其他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组合、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的保护。
2.2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所体现的“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产品徽标(图形)和/或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标示”均属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中国及/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用户未经合法授权不得自行使用。
2.3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涉及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各项服务中拥有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并未因为本协议或者因为向用户提供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相关服务而授予用户任何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知识产权。本协议未明确授予用户的权利均由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保留。
3、游戏账号
3.1用户如果需要使用和享受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则用户需要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规定》及文化部《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要求,登录实名注册系统并进行实名注册。
3.2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用户的实名注册信息运用于防沉迷系统之中,即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可能会根据用户的实名注册信息判断用户是否年满18周岁,从而决定是否对用户的游戏账号予以防沉迷限制。
3.3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将用户的信息提交给其关联公司,且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用户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及利用。
3.4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合作的第三方可以根据用户信息,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向用户提供关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的活动信息、推广信息等各类信息。
3.5使用与保管,您理解并同意,您不得将您注册和绑定的偃月账号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转让、出租、借用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我司有权对您的游戏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5.1对违规账号处理措施包含如下:
警告:警告仅仅是针对违反游戏规则的玩家做出的教育导向,它是用于正常管理游戏运行的一种方式;
暂时冻结游戏内部分或全部功能:将违规玩家的游戏角色进行限制,限制其局部游戏操作,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永久冻结游戏内部分或全部功能:将违规玩家的游戏角色进行限制,限制其局部游戏操作,且永久不予以解除或释放;
暂时禁止登录:违规玩家的用户账号将在一定的时间内暂时无法登录使用我司提供的某个或者某几个游戏,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永久禁止登录:违规玩家的用户账号将永久无法登录使用偃月游戏游戏服务;
强制离线:强制让违规玩家离开当前游戏,结束玩家当前游戏程序的执行;
封停账号:暂停或永久停止违规玩家游戏账号登录偃月游戏服务的权利;
删除档案:将违规玩家在游戏世界中的人物档案删除,不让该人物再出现在游戏世界;
承担法律责任:玩家的不当行为对他人或者聚友趣造成损害或者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违规玩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修改昵称:对于玩家游戏人物、角色、城池等的名称进行强制修改。
其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不正当利益(如玩家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等)、倒扣数值(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值等)、删除社区帖子、屏蔽社区账号、中止、中断或终止服务等。
4、隐私政策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不会公开、修改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是必要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4.2保持维护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4.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5、责任限制
5.1用户承诺自行承担因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所引起的任何风险。除根据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明确的适当的担保以外,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不作其他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不担保:
5.1.1本软件及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用户的要求;
5.1.2本软件及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不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5.1.3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本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及/或接受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不存在任何冲突;
5.1.4通过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网站、游戏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链接和标签所指向的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5.2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为提高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的安全水平,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将有关技术或软件应用到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中,但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不保证这些安全保障措施可以完全杜绝游戏账号被他人窃取或丢失的风险。
5.3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为高效利用服务器资源,如果用户长期未使用游戏账号登录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视需要,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该账号及其账号下的游戏数据及相关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上述处置可能导致用户对该游戏账号下相关权益的丧失,对此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4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可能因游戏软件BUG、版本更新缺陷、第三方病毒攻击或其他任何因素导致用户的游戏角色、游戏道具、游戏装备及游戏币等账号数据发生异常。在数据异常的原因未得到查明前,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暂时冻结该游戏账号;若查明数据异常为非正常游戏行为,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恢复游戏账号数据至异常发生前的原始状态(包括向第三方追回被转移数据),且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5.5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不同操作系统之间可能存在不互通的客观情况,该客观情况并非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由此可能导致用户在某一操作系统中的充值和游戏数据不能顺利转移到另一操作系统中。由于用户在不同系统进行切换造成的充值损失和游戏数据丢失风险应由用户自行承担,不得要求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5.6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中可能会设置强制对战区域或玩法,如果用户不同意强制对战,请用户不要进入该游戏或游戏区域;用户的进入,将被视为同意该玩法并接受相应后果。
6、软件、服务与协议的变更、终止
6.1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变更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升级、更新、增加、减少、演绎,等)及相关服务以及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也拥有终止本软件/相关服务/本协议的权利;如有必要,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以公告等形式公布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网站重要页面上。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请用户定期查阅了解有关变更、终止等信息。
6.2用户拥有自主权利,单方面随时决定终止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并卸载本软件。如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本软件、相关服务或本协议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而用户不同意有关变更的内容,用户有权单方面立即停止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相关服务并卸载本软件。如用户在有关内容变更后,仍继续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和相关服务,即视为用户同意接受有关变更内容。
7、权利和义务
7.1在用户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用户仅可为非商业目的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包括:
7.1.1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和/或截屏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
7.1.2创建游戏角色,设置网名,查阅游戏规则、用户个人资料、游戏对局结果,开设游戏房间、设置游戏参数,在游戏中购买、使用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使用聊天功能、社交分享功能;
7.1.3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支持并允许的其他某一项或几项功能。
7.2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是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的一部分,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在此许可您依本协议而获得其使用权。用户购买、使用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应遵循本协议、游戏具体规则的要求;同时,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可能受到一定有效期限的限制,若用户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未使用,除不可抗力或可归责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外,一旦有效期届满,将会自动失效
7.3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为营造公平、健康的游戏环境,在用户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的过程中,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有权通过技术手段了解用户终端设备的随机存储内存以及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同时运行的相关程序。一经发现有任何未经授权的、危害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正常运营的相关程序,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将收集所有与此有关的信息并采取合理措施予以打击。
7.4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在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可能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作为游戏规则的一部分,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还将在适当位置发布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包括游戏内容介绍、正确使用游戏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所有未成年人用户都应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这些指引和说明;其他玩家在使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的过程中应避免发布、产生任何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共同营造健康游戏环境。
7.5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未经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无论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
7.5.1复制、翻拷、传播和陈列本软件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7.5.2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7.5.3出租、销售本软件或者利用本软件从事营利行为。
7.5.4修改或遮盖本软件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7.5.5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7.6用户应通过合法的途径使用本软件和相关服务,不得作出以下侵害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或第三人利益,扰乱游戏秩序,违反游戏公平性、违反本《协议》或者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发布的其他规则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7.6.1 修改、翻译、注释、整理、汇编、演绎本软件;
7.6.2 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者反汇编本软件,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对本软件进行分析、修改、攻击、衍生;
7.6.3使用任何外挂程序或游戏修改程序(本《协议》所称“外挂程序”是指独立于游戏软件之外的,能够在游戏运行的同时影响游戏操作的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模拟用户操作、改变操作环境、修改数据等一切类型。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外挂定义与本《协议》有冲突,则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准),对本网络游戏软件进行还原工程、编译、译码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7.6.4 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软件、系统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
7.6.5通过异常或者非法方式使用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软件登录游戏私服),恶意破环本软件,扰乱正常的服务秩序或者实施其他不正当行为;
7.6.6制作、传播或使用外挂、封包、加速软件及其它各种作弊程序,或组织、教唆他人使用此类软件程序,或销售此类软件程序而为个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
7.6.7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游戏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游戏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7.6.8利用本软件或者线上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游戏中的虚拟物品等)或者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
7.6.9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本软件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信息;
7.6.10以某种方式暗示或伪称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员工或某种特殊身份,企图得到不正当利益或影响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
7.6.11在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中使用非法或不当词语、字符等,包括用于角色命名;
7.6.12盗取他人游戏账号、游戏物品;
7.6.13私自进行游戏账号、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交易;
7.6.14其他在行业内被广泛认可的不当行为,无论是否已经被本协议或游戏规则明确列明。一旦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而发现用户有可能正在从事上述行为,则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有权作出独立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用户账号的登陆、限制用户在游戏中的活动、终止本软件授权、删除与复制有关的物品(包括复制出的虚拟物品和参与复制的虚拟物品)、删除用户的账号并要求用户赔偿因从事上述行为而给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造成的损失等。
7.7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供可使用本软件,并运用自己的网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用户应自行提供以下的设备和信息:
7.7.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 包括移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平板电脑)、无限路由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7.7.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7.7.3基于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供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牢记用户填写的注册资料、历史信息。
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为用户提供相关客户服务的前提是用户能表明用户是账号的所有人,这可能需要用户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历史密码等)。用户理解,如果用户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注册资料及相关历史信息、未及时更新相关注册资料或者相关的证据,将有可能导致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无法判断用户的身份,从而无法为提供密码找回等相关服务,而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用户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合法从而导致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作出错误的判断的,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7.8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保留通过本软件和相关的服务向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8、违约责任
8.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8.2如用户违反本《协议》、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发布的其他规则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则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有权作出独立的判断,立即撤销相关许可,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9、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
9.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中国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规定
10.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0.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该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条款将被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所替代,并且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执行力。
10.3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0.4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保留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成都聚友趣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